附件6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
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震科技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地震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发挥优秀人才的创新团队效应,更好地支撑和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实施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第二条 创新团队是围绕防震减灾重点领域和重大科技问题,长期稳定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高水平科技群体,是以优秀科学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为骨干的科研团队。
第三条 创新团队建设遵循持续稳定、统筹分类、合作开放的原则。统筹学科、领域布局和地域特色,分类建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创新团队;鼓励组建跨单位、跨部门、跨国界的创新团队。
第四条 创新团队建设由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预测重点实验室)、科技发展部、人才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建设周期为3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创新团队应围绕预测重点实验室任务和研究方向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核心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有明确的发展目标、稳定的攻关方向和系统的工作思路,承担完成过相关的科研/业务项目,或具备承担相关的科研/业务项目的能力和潜力。
第六条 创新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具体规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严格控制团队成员的质量和数量,一般在15人以内,其中流动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创新团队包括1位学术带头人、3-5位研究骨干和若干青年后备人才,应具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
第七条 学术带头人为该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专家,一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评估周期内应在职。研究骨干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后备人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潜力。
第八条 创新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团队主攻方向的科研工作,其中固定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60%。
第九条 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以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站、核心技术条件平台、重大业务建设项目或重大科研项目为依托。
第十条 创新团队一般为预测所科研人员,预测所外专家可以以研究骨干或学术带头人身份参与创新团队。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一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应积极组建跨学科、跨研究室、跨单位的科研团队,合力解决重大地震科技问题。逐步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探索由领军人才牵头的实体化科研团队。
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运行满2年及以上的,或在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地震科学联合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团队,可申请中国地震局创新团队。创新团队依据中国地震局创新团队的要求,提交相关审查材料。
第十三条 预测重点研究室组织专家参照《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评估规则》对符合审查通过的申报创新团队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入选创新团队建议名单,报请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所(以下简称:预测所)批准后公布。
第四章 建设和运行
第十五条 获批创新团队填写《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报预测所批准后实施。任务书应包括科技创新、队伍建设、条件建设、交流合作等内容。
第十六条 创新团队应围绕确定的方向、任务和目标开展持续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等项目,努力解决关键科技问题,提升科技创新和支撑业务发展能力。
第十七条 创新团队依托中国地震局人才专项,优化团队结构,挖掘人员潜力,增强人才储备,加强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创新团队依托修购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等改善科研设施和工作环境,加强条件平台建设。
第十九条 创新团队要建立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定期举办专题学术会议,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术交流,建立稳定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开展实质性国内外科技合作,提高团队影响力。
第二十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在局级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国际交流与合作、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创新团队。
第二十一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支持创新团队发展的人员配置、经费配套和绩效奖励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并负责创新团队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术带头人负责制定创新团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创新团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出创新团队成员调整建议。
第二十三条 创新团队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团队建设任务调整、学术带头人及骨干人员变化等重大问题,预测重点实验室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报预测所审批。
第二十四条 创新团队应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团队成员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产生不良信誉记录,预测重点实验室须即时书面报告预测所进行人员调整。学术带头人、研究骨干或其它2名成员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产生不良信誉记录的,中止团队建设。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五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组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对创新团队实行年度报告和期满评估。
第二十六条 创新团队填报并按期向预测重点实验室提交《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和《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建设总结报告》。
第二十七条 期满评估从科研成果、业务支撑、队伍建设、合作交流与管理等方面对创新团队的质量、贡献进行全面评价,评估结果“优秀”的,在学术带头人和主要研究骨干不变的情况下继续支持;评估结果“优秀”但学术带头人和主要研究骨干发生变化的或“合格”的,保留申报资格;“不合格”的中止团队建设。
第二十八条 获得继续支持的创新团队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继续优化团队结构,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保留申报资格的创新团队在优化团队结构、总结经验、改进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因学术不端行为、不良信誉记录或未通过考核评估而中止建设的创新团队成员,5年内不得参与创新团队申报。
第二十九条 预测所在年度考核评价时,应将团队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管理考评,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预测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
创新团队评估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管理,规范创新团队评估,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评估是创新团队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全面了解和评价创新团队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扩大成果产出。
第三条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预测重点实验室)对创新团队进行定期评估,每3年评估一次。
第二章 评估程序
第四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确定评估创新团队名单,并上报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以下简称:预测所)。
第五条 创新团队填写评估申请报告,预测重点实验室审核后报送预测所。
第六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估。由本领域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业务专家和少数科研管理人员组成,其中系统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 评估实行回避制度,评估专家应当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八条 创新团队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3类,评估时分别侧重相应不同的成果指标。
第九条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合作交流与管理等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见附件。
第十条 采用答辩评估的方式,答辩内容主要包括“学术带头人报告”和“代表性成果报告”等内容。
第十一条 学术带头人报告应当对创新团队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代表性成果报告主要介绍创新团队在主要研究方向上产生的2-3项重要科研成果或业务贡献。
第十二条 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创新团队打分排序,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明确指出创新团队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四章 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 预测重点实验室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评估结果,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创新团队不得通过评估:
1.提供虚假评估材料;
2.创新团队成员试图影响评估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学术带头人、研究骨干或其它2名成员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产生不良信誉记录的。
第十五条 评估结果“优秀”的,在学术带头人和主要研究骨干不变的情况下继续支持;评估结果“优秀”但学术带头人和主要研究骨干发生变化的和评估结果“合格”的,保留申报资格;评估结果“不合格”、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创新团队,中止团队建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预测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附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
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评估指标体系
*注:各单项满分为100分
二、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研究水平与成果
1.研究方向
是否按确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工作。
2.承担任务
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任务,参与国际科学研究项目的情况。
3.成果与贡献
代表性成果是指评估期限内在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上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并以适当权重考虑国内外合作研究的成果。每个创新团队提供2-3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应是针对某个具体科技问题取得的重要进展,表述应明确、具体,不能是关联度不高成果的汇总和拼盘。
团队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分类,成果评价时分别侧重相应不同的考核指标。
(1)基础研究成果
在防震减灾科学基础性前沿领域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系统性原创成果。在本领域重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
(2)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防震减灾科技领域取得重要基础原理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或在实验技术方法、专用设备研制改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应用研究成果
将相关科学理论和技术应用于防震减灾工作实践中,将现有理论、技术、方法实用化,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二)队伍建设
1.人员结构
团队学科领域、学术水平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
2.学术带头人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创新团队工作,在创新团队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3.人才引进与培养
创新团队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措施得力、业绩突出;培养较多数量的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同行的公认,创新团队人员在国际、国家级学术组织中担任职务。
(三)合作交流与管理
1.合作交流
积极开展高水平、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参与国际科学研究计划和参加国际性、地区性、全国性学术会议。
2.运行管理
整个团队健康运行,科研环境氛围、学术道德和信誉记录良好。预测重点实验室内部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重大事项决策公开透明;在经费、条件平台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对创新团队发展给予大力支持。